2016年是“十三五”的开局之年,也是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收官之年,根据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》(建质〔2013〕149号)、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》(苏建办〔2013〕622号)的部署,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要求,全省继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,积极开展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,及时总结推广先进治理经验,努力构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长效机制,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建设水平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(一)确定年度专项治理重点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,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年度工作计划。2016年度专项治理工作以完善制度为重点,在治理工作全面开展的基础上,组织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标准规范、技术措施进行修订完善,研究、制定、修订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有关标准规范,推进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和工程质量信用体系建设,努力构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长效机制,切实解决突出存在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。
(二)完善专项治理措施。针对住宅工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,从设计、施工、材料、管理等环节入手,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,组织编写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专项治理技术措施、防治要点、操作指南等技术文件。引导工程参建各方总结和推广相关治理经验,及时将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艺总结为工法,具备条件的鼓励申报省级、国家级工法。
(三)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。大力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,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,以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重点,探索建立包括企业日常质量管理、施工现场质量过程控制等在内的各环节、各流程、各工序的责任制度、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。加强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和工程项目质量管控能力建设,强化施工全过程质量管理,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推进施工企业的质量行为规范化、质量管理程序化和质量控制标准化,提高工程质量水平。
(四)开展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。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,推行样板引路制度。通过示范创建活动,及时总结先进治理经验,规范专项治理技术措施,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根据示范工程建设进展情况,择优组织召开现场会。对于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、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突出、符合相关评比条件的示范工程,可优先推荐为江苏省优质工程奖“扬子杯”。
(五)强化监督检查指导。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要求,加强对在建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,强化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在建工程质量安全自查等工作,重点对参建各方落实质量主体责任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、强化专项治理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对于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项目,要及时督促整改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检查,重点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。
(六)加强组织领导。充分认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,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,精心安排,认真部署,积极推进专项治理工作。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防治专题培训,加强对《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、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标准》(DGJ32J16-2014)等文件、标准的宣贯和学习。结合“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万里行”等活动,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,及时总结经验,宣传治理典型,提高全社会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关注度和认同感,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、监督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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